9月16日,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聯合印發《香港、澳門導游及領隊在珠海市橫琴新區執業實施方案(試行)》。符合條件的香港、澳門導游及領隊,可申請參加珠海橫琴旅游主管部門培訓認證,取得橫琴新區專用導游證后即可執業。澳門中旅張錫沛參加了第一批的培訓并獲得證書。
凡持有特區居民身份證及導游證或領隊證的愛國愛港(愛澳)居民,可在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和8月1日至10月31日申請參加崗前培訓及認證。通過現場測試后,可取得認證證書,與在橫琴新區內的旅行社訂立勞動合同或在橫琴新區旅游協會注冊后,可申請換取專用導游證。培訓、認證、場地、證書和專用導游證制作等費用由橫琴新區管委會及其旅游主管部門負責,申請人無需繳費。
首批報名于9月19日截止,本輪報名中橫琴新區管委會共收到1534份申請表。其中,60名港澳導游及領隊經過兩天的培訓認證,于9月25日獲得首批“橫琴新區專用導游證”。